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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2017年面向全国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

联英人才网 / 2017-05-04 两江新区 招聘教师


两江新区2017年面向全国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简章


    为引进优秀教师,加快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结合两江新区中小学发展的教师需求,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招(选)聘优秀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方式及条件。

    第一类:优先选聘教师。

    1. 属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

    2. 属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中学研究员教师;省级中小学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校长、省级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教学管理水平突出的首批省(市)级重点中学或首批省(市)级示范小学优秀管理干部或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获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第二类:公开选聘教师。

    属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与所报学科相同,某项目组织的赛课获奖不列入,下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及以上;区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省部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第三类:考核招聘优秀教师。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相关岗位教学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首批省(市)级重点中学或首批省(市)级示范小学现场赛课一等奖;国家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获得专业奖学金。

    第四类: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近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工作期间获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及以上;首批省(市)级重点中学或首批省(市)级示范小学现场赛课一等奖;大学期间获得师范生技能大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特别优秀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涉及的其他条件及招聘数具体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一致,设置为专业类别的按专业类别要求一致。海外留学生报考的,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

    3.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经历中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有获奖要求的,获奖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职高和高中教师不能报考小学岗位。

    4.报考优先选聘教师、公开选聘教师和考核招聘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到报考岗位的职级岗位。

    5.普通话等级: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6.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报名公开招聘英语学科,需具备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证书,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报名时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含本区中小学校)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人力社保局招聘、解聘文件为依据);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5月2日至5月9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cqlj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cqljgz/czsm.doc)。

    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7年5月9日18:00。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会同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7年5月1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4.关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的说明。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其中,报名优先选聘、公开选聘岗位的,根据优先选聘录取结果,若出现取消或递减招聘岗位的情况,我们将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取消或递减招聘,并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liangjiang.gov.cn/Class/node_151.htm)公示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公开招聘的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7年5月17日至5月18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优先选聘进入试讲的人员以及公开选聘、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事宜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学校一楼博雅厅(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81号,轻轨3号线金童路站往鸳鸯方向前行约1公里右转人行天桥旁)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身份证、网上报名信息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以下材料:

    1. 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

    (1)国内应届生另需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2)国内往届生另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3)国外境外留学生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2. 优先选聘、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教师岗位:

    需提供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人力社保职改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和聘用文件,或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

    凡以上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印证材料:本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印发的红头录(聘)用文件;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须加盖银行认定章)。

    以上现场资格复审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两江新区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试

    优先选聘(第一类招聘对象)考试为试讲。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第二、三类招聘对象)考试为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公开招聘(第四类招聘对象)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一)试讲。

    招聘岗位若有符合第一类条件的人员报考,则该招聘岗位优先从该类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该类岗位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该类人员考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成绩量化计分、当场公布,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优先选聘人员确定后,如该招聘岗位还有剩余招聘名额,该招聘岗位中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则参加剩余招聘名额的竞争。优先选聘后所剩余岗位,将于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栏及时进行公示,用于第二类公开选聘。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开招聘人员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可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三)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采取教学片段展示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可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为1:5,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该项笔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内容等信息于5月25日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公开招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为1: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专业科目测试(面试)1:5或1:4比例的,则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参加考试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若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出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情形,则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平均成绩且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考生按招聘方式和报考学科进行分组,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工委管委会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优先选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

    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有关考试具体情况请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的公告公示栏查询,考生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依次选择录取学校(即同一招聘岗位不分学校拉通竞争),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高、职称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高、任教该学科年限长、教龄长者优先,若应试人员以上条件仍相同,则通过区领导小组票选决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出综合考察意见。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试及成绩公布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两江新区网站查询。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两江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总成绩、聘用单位及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需在原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或辞职(辞职仅适用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手续后再与两江新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拟聘人员在被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关系,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5万元。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考务咨询电话:67463619、63410850、67308112、63200623

    本简章由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解释。

附件1:2017两江招聘教师岗位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本文由联英人才网整理自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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