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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联英人才网 / 2019-08-14 交通大学 技术人员

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83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和电子文献440余万册、期刊杂志1500多种、中外文数据库10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9亿元,拥有1个国家级和6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500人,高级职称700余人,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120余人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万名,其中在校博硕士研究生3300余名,普通本科生2.3万余名。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20年超过90%,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3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2个“十三五”重庆市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0余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平台、40个省部级平台以及西南水运科学研究所、沙漠土壤化研究院等20余个研发机构。学校已成立“重庆航空学院” 、“阿里云智能交通大数据学院”和“重庆智慧城市学院”,发展势头良好。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等信息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指未到45周岁(即指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8日17:00止。

凡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者如实填写《重庆交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其与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rsc@cqjtu.edu.cn(压缩文件及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

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提交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面试考核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近3年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已结题或在研的主要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考核时间:2019年8月30日;

考核地点:明德楼405办公室。

考核环节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步骤。

①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由二级单位提前2天通知应聘者。

②面试:分值100分。由人事处组织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③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业务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交通大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聘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作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交通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由学校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毕业报到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报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由学校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九、其他

(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牛老师  袁老师   +86-023-62652743(办)

电子邮箱: rsc@cqjtu.edu.cn

(二)本简章由重庆交通大学负责解释。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2

©本文由联英人才网整理自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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